乡镇街道

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乡镇街道 > 洛河镇召开11.24“固定学习日”政治理论学习会

洛河镇召开11.24“固定学习日”政治理论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5-12-01   浏览量:    来源:洛河镇 方璐

11月24日下午,洛河镇“固定学习日”政治理论学习会在镇农技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洛河镇党委书记曹挺主持,镇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宣讲团在洛河镇开展宣讲,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常文华同志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胡晶晶同志作宣讲报告。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基金追缴相关内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内容。最后,镇党政班子领导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创城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精心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多角度宣传、深层次解读,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强学习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及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展牌、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开展面对面的精准宣传解读,赢得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醒居民合理合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社区“两委”换届及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全镇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准确把握居民委员会在公共事务办理、民间纠纷调解、社会治安协助、民生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职责边界,切实将法律规定转化为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