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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汛救灾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 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量:    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胡振中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要求。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守土尽责、挺身而出,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在防汛救灾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

在台风“烟花”即将影响我市的时候,大通区纪委立刻行动起来,恶劣天气就是命令,就是警情。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影响,区纪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指导下,统一调度,靠前监督,主要做了以下三点工作:

一是制定值班表,明确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带队,四人一组,三天一循环,全部是晚上10点以后下到乡镇街道,淮河大坝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物资有没有落实,人员有没有到位,食品药品有没有预备,工作职责有没有执行。二是严肃纪律规矩。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台风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区各部门的职责通过应急局再次向大家强调,既有利于工作,也有利于督查。明确强调在防汛台风期间不许饮酒,一经发现,就地免职。三是强调监督检查就要有“面”,也要有“点”。要去受“烟花”影响最厉害的乡镇,社区,要靠前做监督员,也要冲到一线做战斗员。凝聚众志成城的力量,筑牢防汛救灾的铜墙铁壁,把忠诚担当镌刻在防汛救灾战场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迎战“烟花”的战场上,大通区纪委支部的党旗高高飘起,一直践行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